如果雇主是大型的、成名的公司,需提供:
由公司總裁、公司律師、公司秘書或其他負責人員簽字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的書面說明;
以上說明書必須附上其他證明文件,例如:公司最近的年度財務報告,證券委員會財務申報,或者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財務文件。
如果雇主是小型企業(yè),需提供:
由公司負責人簽字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的書面說明;
附上其他所有權和控制權的證明材料,例如:股權記錄、損益表、會計報告、報稅表、公司注冊文件、公司章程、董事會會議記錄。
如果雇主是在美國新設立的公司,需提供:
所有權和控制權的書面證明,以及公司財政能力
以上證明需要附上相應的公司資金證明、境外公司提供的財務資金證明、公司注冊文件、公司章程、董事會會議記錄、公司的銀行對賬單、損益表或其他會計報表、報稅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