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州多項房屋租賃新規(guī)將在2024年4月1日生效,三項與租客權(quán)益有關,一項則允許屋主出租或賣掉附屬住宅單位(ADU)。
1押金
原本可能要兩至三個月租金的押金,新規(guī)實施后,房東只能收一個月的押金,不過先付一個月的租金仍然不變,但兩個月的租金已經(jīng)降低租屋門檻了。
2驅(qū)趕
原本房東可以用“No Fault, Just Cause”(無過失,正當理由)要求租戶遷出,但4月后的要求更加嚴謹,房東聲明親友要入住,則親友除了必須在90天內(nèi)入住,還必須住滿一年。這是為了嚇阻無良房東惡意驅(qū)趕,再漲價出租的行為。
3刑事
“無犯罪住房”(crime-free housing)將會失效,縣市不能再同意處罰或驅(qū)趕特定房客,包括警察上門探訪,被起訴者,與判刑確定者,除了房客本人,家屬也包括在內(nèi)。
4ADU
房東比較開心的是,4月1日后,附屬住宅單位可以獨立出租或交易。州議會同意此案的原因在,增加房屋市場的供應量,以解決加州人買不起房的問題。